找回密碼
 註冊
搜索
查看: 1071|回覆: 1

道歉似哭非哭 特首被促下台

[複製鏈接]

勳爵

科爾沁右翼前旗郡王世子

威望808
聖眷707
銀兩81091

2074

主題

22880

回帖

27697

積分

爵位二等廣武伯
榮銜從二品太子少保
旗籍蒙族正白旗
配偶赫舍里苕華
營號
軍種世事滄桑心事定,胸中海嶽夢中飛
發表於 清·瑞和元年五月五日(夏)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明報專訊】涉嫌接受款待和外訪時多次「豪花」公帑入住總統套房的特首曾蔭權,在審計署和終審法院前首席法官李國能領導的獨立檢討委員會發表報告之後一天,即昨日才現身向公眾再次致歉。面容繃緊的他讀出長約3分鐘的聲明後,皺眉閉目並抿着唇低頭十多秒,語帶些許哽咽說「多謝你們」後便轉身離開,沒有回應記者提問。泛民表明不收貨,並且要求曾蔭權下台,部分建制派則要曾蔭權捐出多花的公帑,以顯誠意。

官方新華社昨亦報道曾蔭權事件,題為「曾蔭權為處事不當衷心致歉」,在約400字新聞稿中,稱「曾蔭權為個人處事不當,令市民對香港保持廉潔奉公的信心有所動搖,以及令公務員感到失望,再次衷心致歉」。報道又說,曾蔭權與官員「一致同意和接納報告書的整體內容,認同維持政府廉潔是香港社會的核心價值」。

新華社﹕曾為處事不當致歉

曾蔭權本月14日將出席立法會答問大會,民主黨和民建聯要求他屆時再度回應兩份報告。

前日公布的審計報告指出,曾蔭權過去5年外訪,當中八成入住總統套房等特級套房,但大多不能提供足夠理據;獨立檢討委員會的報告建議,將特首納入《防止賄賂條例》規管,若特首未經許可收受禮物、酒店住宿,或乘坐私人飛機或遊艇旅遊,俱屬刑事罪行。

曾蔭權昨早如常到堅道教堂祈禱,他約7時40分到達,快步走入教堂,全程木無表情,約8時15分離開,沒有回應記者提問。中午約12時,他在特首辦主任梁卓偉及其他職員陪同下,一臉嚴肅見記者,他語調緩慢,用了約3分鐘才按「貓紙」讀畢聲明。

看「貓紙」讀3分鐘聲明

面容繃緊的曾蔭權表示,感謝審計署和獨立檢討委員會短時間內完成報告,他接納兩份報告,並會盡快落實相關建議。他說,明白維持政府廉潔是香港的核心價值,公眾對公職人員廉潔奉公有極高期望,故此設立健全制度防止公職人員的潛在利益問題,十分重要。

他承諾盡快落實「短、中、長期」措施,包括在網上公布問責官員的利益申報和行政會議成員避席的統計數字等,並與候任特首梁振英研究如何落實各項改善建議,包括修改法例,做好前期工作。

允盡快落實短中長期防貪措施

說畢,曾蔭權突低頭培養情緒,表示「因為我個人處事不當,令市民對香港保持廉潔奉公的信心有所動搖,也令公務員同事感到失望,我再次衷心向大家致歉」。他隨即低頭、皺眉、緊閉嘴唇,停頓15秒後說「多謝你們」便轉身離去。記者追問他會否辭職和「回水」,他均無回應。

曾蔭權3月出席立會特別大會時,曾就「貪盡海陸空」事件向公眾致歉,當時他亦低頭哽咽逾10秒。

審計署長鄧國斌昨接受電台訪問時表示,特首外訪應有預算以控制成本及方便監察。以特區首長身分外訪,可按需要決定是否入住較貴的酒店套房,但一定要適度及保守。他揀選5個例子,其中4個有慳錢的空間,例如去巴西,毋須住4000多呎的套房,可以租住小一點的套房,另外再租房開會。

他續說,政府可參考外國經驗,例如英國首長每次外訪後,都會將所有開支及行程放上互聯網,供公眾監察。

http://hk.news.yahoo.com/%E9%81% ... F%B0-213901996.html

曾蔭權晚節不保,貪了那麽多,納稅人的錢就那麽被他濫用了


嘗讀萬卷書,行萬里路,閱萬種人,歷萬般事。

世之光怪陸離,事之跌宕離奇,人之形形色色——
俯仰之間,俱歸塵土。
王侯將相,刀兵功業,亦復如是。
況乎骨肉離散,師友凋零,又何足道哉。

獨絕倫之故事,代代相傳,傳唱不休;
故事中人,身雖歿而神不滅,是謂不朽。

歷代執筆載事者,
其功大矣,其名遠矣。
回覆

使用道具 舉報

鄉侯

威望0
聖眷29
銀兩6680

217

主題

1992

回帖

1395

積分

身份
旗籍滿族鑲紅旗
配偶
發表於 清·瑞和元年五月五日(夏) | 顯示全部樓層
唉~臨尾還要貪污....為何呢? 本身也很支持他的,現在..唉~~~當初想做好這份工的信念去了那裡?
還有最後一個月而已! 歷史上就這樣留下你貪污的名字!

這個世上最遠的距離是甚麼,
就是知道喜歡,卻不能說出口。
回覆

使用道具 舉報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 註冊

本版積分規則

!
大清閒聊

Archiver|小黑屋|大清帝國-清朝 清代歷史文化論壇

GMT+8, 2026-10-10 04:38 , Processed in 0.035675 second(s), 38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6 Discuz! Team.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